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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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信息化研究方向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开发及推广,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 掌握农业信息化研究方向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农业信息知识面,较强的农业信息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推广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应届和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本科同等学力);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2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不能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实行双导师制 

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

农业信息化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攻读农业信息化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学习相关领域课程,总学分应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公共课7学分(必修),领域主干课不少于9学分(必修),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实践课6学分(必修)。

(一)课程设置

1.公共课:(7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学分

2)公共外国语                                    2学分

3)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2学分

2.领域主干课:(共11学分,最少选修9 学分)

1)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3学分

2)农业信息技术                                  2学分

3)软件开发与应用                                2学分

4)农业大数据                                    2学分

5)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2学分

 3.选修课:(共12学分,最少选修6 学分)

1)农业物联网技术与工程                          2学分

2)分布式系统及云计算技术                        2学分

3)农业机器人                                    2学分

4)农业电子商务                                  2学分

5GIS与空间信息分析                            2学分

6)数字农业技术平台                              2学分

7)智能终端软件开发                              2学分

4.实践训练(6学分)

研究生根据选题从事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研究,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向所在院系进行汇报考核,研究生院派人参加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5.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人员和跨专业研究生需补修本方向本科专业课程2门,设置如下:

1)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56学时)

2)数据结构(64学时)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二)必修环节

1.必修环节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报告(或文献阅读、实践报告)、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均需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要求按时填写相关表格,由导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2.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毕业时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以河北北方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省级及其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接收)1篇与本人专业相关且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所发表会议论文被SCIEICPCIWeb of science、中国知网全文收录。

六、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原则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农业生产实际,针对农业生产、技术、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尽可能与本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能体现作者较为全面地掌握论文选题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的现状,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创新、推广可持续发展方面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应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开展的研究课题,学位论文必须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部分。论文必须是基于一定工作量的实验研究和调查研究,综述性论文不得作为学位论文。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应在1学年以上。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专题、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2.5万字。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相近专业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适用于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信息化研究方向研究生。

(二)本方案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