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是河北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素有北京“北大门”和“后花园”之称的塞外名城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实行校、院两级建制,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覆盖了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薪火承传建伟业,继往开来谱华章。目前,学校已步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需为2016届、2017届毕业生或2018年3月份前可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27日后出身),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7日后出身),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7日后出身);教师岗位应聘者在教学方面,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思维清晰,表达流畅,能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所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应相同,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其最高学历之前取得的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也应相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14名、教辅、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 11月2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1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时—12月3日17时。
(2)联系方式: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电话:0313-4029150,4029479。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河北北方学院网页招聘专项”一栏自行下载附件“《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考生个人情况信息表》 并如实填写。将报名表、个人信息表、相关荣誉证书、资历证明等应聘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bfxyrczp@163.com,并在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应聘专业+学历+姓名”,如“药剂学+博士+张三”。其中2018年3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留学获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回国留学人员学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邮箱准确、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3.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以邮件方式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及行政能力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每科试卷满分100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其笔试成绩以笔试及专业测试分数各占50%计算。
(三)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1.个人情况复审。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课堂教学活动、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100分。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行排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北方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2009.ht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 0313-4029479(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2017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