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大棚法律专项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1:22:20 丨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丨 阅读次数:3847

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北方学院的委托,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比选项目为河北北方学院大棚法律专项服务项目(二次)

一、比选内容:

1、项目名称:河北北方学院大棚法律专项服务项目(二次)

2、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100000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事件全部处理完毕止

4、比选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5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定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2、具有有效的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②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4  3  26 日至 2024  4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2、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zfkdzbdl@163.com,审核通过后购买比选文件

报名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资料提交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白亚利,电话:0313-5894998,18103138898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

比选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网上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形式的须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交纳,交款人名称应当和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比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并保证比选会前到账,否则比选视为无效

填写汇款单时请附言:          项目比选保证金”(可简写)

保证金收款单位: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经开区支行

银行帐号:101915427176

 号:104138000149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

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  4  7  9  30

比选地点:申请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在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给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石心大厦1101(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白亚利,电话:18103138898

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比选现场不接待申请人代表。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以代理公司签收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对比选申请书邮递的时效性负责,申请人寄出比选申请书后应随时与代理公司联系查询文件递交情况。建议顺丰邮寄,拒绝到付。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收。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北方学院校园网》

比选人:河北北方学院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13-4029197

 

招标代理: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石心大厦1101  

联系人:白亚利   

电话:0313-5894998、1810313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