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人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比选人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
三、比选人联系方式:张磊 0313-4029197
四、比选内容:河北北方学院慰问品采购项目
五、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88160元
六、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七、简要技术要求:符合现比选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八、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①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报名需提供材料: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1085252997@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
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须提供),以上材料保证真实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十、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十一、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
(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
(2)申请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在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给比选人。
(3)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
接收人:黄志鹏,电话:0313-4029197,18931312572
(4)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5)文件邮寄后,请务必将运单号、运单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编辑邮件发送至1085252997@qq.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快递公司名称+运单号”便于接收人实时关注文件状态。申请人应对比选申请书邮递的时效性负责,申请人寄出比选申请书后应随时与比选人联系查询文件递交情况。建议顺丰邮寄,拒绝到付。
(6)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收。
十二、比选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
十三、比选地点:河北北方学院弘正楼425室
十四、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北方学院网站
附: